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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报告(九篇)

时间:2021-06-20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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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报告(九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一

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基本模式

(一)警务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所谓警务化,从通俗的意义来讲就是与执行警察事务相关联的一切规范和准则,包括各种制度和文化。警务化管理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例的规定,对警察事务所实施的正规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活动。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则是通过学管干部的工作,建立学员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它是培养公安高素质人才的必经之路,它是公安院校对学生日常管理的基本模式,也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一大特色。

警务化管理的前身是所谓“半军事化管理”,它是借鉴和引用军队统一实行的军事化管理体系中的某些管理制度,对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政法院校的学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进行的专门规定,包括请销假制度、一日生活制度、警容风纪条例、内务卫生条例、集合会操制度、升旗仪式规定、值班和紧急集合规定、物品点验制度、接待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诸多方面。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其实质就是要使培养的学生“忠诚、文明、守纪、敬业”,就是有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政治素质,有“令行禁止”、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和作风,有“人精神,物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精神风貌,有为民服务、太平天下的意识和责任感,有强壮的体魄和坚强的意志,能够胜任未来公安工作所肩负的神圣使命。警务化管理一方面承载着对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文明习惯等的养成、训练和培养,另一方面也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有效手段。实行警务化管理,也有利于学院上下统一协调和指挥,有利于在关键时刻组织有效的警力去支持和完成地方公安请协的各种警务工作。

(二)警务化管理必须与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

加强警务化管理是由公安院校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它是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需要,是公安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需要,它必须与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

1、警务化管理模式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必然选择

我国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行政执行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具有武装性质。人民警察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内政治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使命。公安院校是培养和输送人民警察后备力量的专门教育机构,其所实施的教育形式、教育类别、教育内容和培养目标均有别于其他普通高校,它属于特殊性质的职业教育。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战略目标,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人民群众满意,受公安机关欢迎的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其中的学生管理工作,是公安院校学生培养和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担负着学生警察意识的培养,职业精神的塑造,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等重要使命,涵盖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活动组织,服务保障,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学生党建工作等诸多方面,是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从“普通高中生到公安专业大学生”,“从普通公民到人民警察”这两个转变的重要基础保证。

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部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加强公安院校的正规化建设,按照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对公安院校全体人员提出的一项总体行为规范,它是由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公安院校是为基层公安机关输送后备警力的思想库、人才库和实验场,承担着培养保障国内安定团结政治局面、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保驾护航专门人才的特殊使命,实行警务化管理,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是培养学生“政治上绝对忠诚,组织上绝对服从”的职业素养的基本保障,是我国公安事业对公安院校学生教育和培养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安院校在对学生管理模式上的必然选择。

2、警务化管理是公安工作形势发展和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科学和文化的发展,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深刻变化和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方面,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凸显出来,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刑事犯罪案件发案率逐渐上升,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公安工作正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这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公安事业的未来。另一方面,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发生着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和由单一办学模式向多样化办学模式的转变,公安教育在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上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再一方面,当代学生在中、小学阶段大都接受的是应试教育,同时又目睹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分化、就业困难等阴暗面,并受到网络以及来自不同背景的家庭的影响,个人素质、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都不断在发生变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安教育在人才战略、培养方案、教学理念、管理模式等方面必然要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是当前公安院校面临的最为紧迫的任务。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必须要无限忠于党和人民、业务娴熟、技能过硬;不怕艰苦、勇于献身;严守法纪、依法执勤;雷厉风行、令行禁止。要实现造就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公安院校就必须进行正规化建设,就必须要加强警务化管理。公安院校学生的政治是否坚定、学风是否勤奋、作风是否踏实、纪律是否严明、内务是否整洁、警容是否端正,精神是否饱满、校园秩序是否井然等无不反映了其警务化管理水平,也无不体现着其正规化建设的水平。

3、警务化管理必须与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

警务化管理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在具体的制度制订和执行过程中,应当紧紧围绕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从培养、提高学生素质和关心学生成长进步出发,从“养成”学生良好的品行入手,通过主动教育和超前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学会自律”上下工夫,在对学生深层次思想和个性发展的分析上下工夫,在把握和引导正确的方向上下工夫,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上下工夫,在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上下工夫,在严格执行警务化管理的同时,实行人性化管理和学生自我管理,防止和克服重管理,轻教育,轻服务的现象,防止和克服对学生“管、卡、压”的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标准满足于学生“不出事、不惹事,不添麻烦”的思想定位,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保证学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以“科学和民主”两大法宝,使警务化管理真正成为与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利器,与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

警务化管理与学生素质培养

公安院校的学生素质主要体现在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化素养、身体素质、人格魅力等方面,在实行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努力将管理与学生素质培养结合起来,形成通过警务化管理手段,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教书育人与管理育人和谐发展,共同进步的良好格局。

(一)警务化管理与政治素质培养

政治素质是公安院校学生必须具备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素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对内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机器,人民警察与军队一样,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必须服从党的绝对领导,这直接关系到政局的稳定和国家安全。因此,公安院校必须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方针,严格政治纪律,坚定政治方向,这是无容置疑的,也的丝毫来不得半点马虎的。

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必须把强调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过硬的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从学生入学的那天起,就应当通过入学教育、军训、班会、班组讨论、舆论宣传,政治理论教育,以及队列会操、紧急集合等多种形式,通过警务化管理手段,加强警察意识教育、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政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服从意识和“令行禁止”的作风,使学生牢固树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于法律”的意识,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警务化管理与专业素质培养

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精神,对专业的认知度、认可度,专业学识水平,以及各门功课和学业的掌握情况。公安院校学生的专业精神始终包含警察职业素养的基本元素,掌握提高学生对公安专业的认知度、认可度和专业学识理论水平,是公安院校专业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

加强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应当从抓好学风建设入手。学风建设是所有院校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课堂教学管理外,在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将学风建设与课堂纪律结合起来,将学习成绩与各项表彰、组织发展以及毕业分配制度结合起来。通过课前列队点名制度、专业课代表制度和晚就寝制度等,保证学生的到课率和课堂效率;通过对学生学业状况跟踪,个别指导和与任课教师的沟通交流,促进和帮助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开辟第二课堂,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丰富学生的专业视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要你学”为“你要学”,努力营造学生专业素质培养的良好环境。

(三)警务化管理与文化素养培养

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是大学生的一项重要标志。文化素养除了基本的文学素养外,当然也包括对中国传统文化、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科学、法律等知识的了解,还应当包括对校园文化的积极建设还把握。

学管干部应做好学生文化素养培养的引路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引导学生组织文学社、文艺社、音乐社等多种社团,通过组织开展读书节、主题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赛、才艺竞技、科技创新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

(四)警务化管理与学生身体素质和人格魅力培养

基层公安民警面对的是各种刑事犯罪分子、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人员和各种社会纠纷,必须要有“说得过,追得上,打得赢”过硬本领,工作压力和强度大,身体素质是能否胜任公安工作的基本保证,而人格魅力是赢得群众信任和顺利完成工作的主要因素,因此,对学生身体素质还人格魅力的培养和塑造也是公安院校学生培养的重要内容。

在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应当主动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通过实行“晨操”制度,组织拳击队、散打队、射击队等各类警体技能社团,组织长跑训练,组织各类小型运动会和体育技能竞赛等,广泛调动学生参与体能训练的热情,提高学生的活动参与面。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同时,利用警务化管理的有力手段,通过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学会做人、做事、学习、思考和自律”这五个学会的不断引导和教育,通过“一日生活制度”的严格实施等,“养成”学生良好文明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等,塑造学生的良好品格和人格魅力。

素质靠教育,养成靠管理。实践证明,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只有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新思路、新措施,不断创新发展,才能使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始终充满活力。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这次“警务化管理”大研讨,通过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管理制度,通过我们全体学管干部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学生管理水平定将更上一层楼,我院的教育事业一定会更加欣欣向荣,再创佳绩。

最新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二

警”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7月到明年年底,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要迅速行动,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整风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全力抓落实、求实效,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x公安铁军,为更好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通过这次教育整顿,在查找问题上,我们主要采取了内部自查,互查与寻求社会帮查的办法,通过这些方法,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x余条,经归类、梳理形成以下共识:

一在敬业精神方面,还存在激情不高,责任心不强,平时不注重学习,精神面貌不振,布置工作总是靠领导推着干,自由散漫,怨天尤人,不思进取的问题。

二在职业操守方面,还存在执法为民思想根基不牢,不认真履行职责,有法不依,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公正,不公平。

三在服务观念方面,还存在对群众服务观念淡薄,重管理轻服务,对当事人耍态度,缺乏说服教育和沟通,不会做群众工作造成服务对象“窝火”现象的问题。

四在能力素质方面,还存在对涉及岗位的法律法规、业务钻研不够,运用不准,办事效率低、工作能力不适应的问题。

五在团结状况方面,还存在民警之间不和睦,人心向背,凝聚力不强、战斗力减弱的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虽然我自身存在着许多不足,但我会以我的真诚、以我的执着,以我的热情,以我的勇气去拼,去搏,去奋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戒骄戒躁,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决不沾沾自喜,对存在的不足要认真改正,力争尽快成为一名业务能手!

最新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三

根据厂区规划要求,加强单身宿舍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职工生活的便利,使单身职工有一个良好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一、宿舍的组织管理

1、单身宿舍应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全面管理。

2、集体宿舍各房间设“舍长”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履行对本宿舍的管理职责。

舍长主要职责如下:

1)管理寝室内务,维持秩序,安排分配卫生清理工作,管理门户及用电,保证本宿舍的卫生达到“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2)监督住宿人员是否出现违纪行为,保证本寝室内的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3)对寝室内发生的不法行为,出现灾害、急性病症等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部门通报并做应急处理。

二、宿舍入住办理、审批

1、办公室根据“入住条件”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签批。

2、要求住宿的职工提出住宿申请,并按“职工住宿条件”有关规定自检个人请求,填写《集体宿舍住宿申请表》。

三、住宿条件

1、申请住宿职工须经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核对。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的证件、证明。

2、根据公司集体宿舍房间限制,当地职工原则上不予安排住宿(根据班次给予安排午间、夜间休息床铺)。

3、申请入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原则上为未婚单身职工。

4、凡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传染病的职工(包括高发区传染病嫌疑)不得申请住宿。

四、宿舍管理规定

1、凡入住集体宿舍职工,出现违纪行为,按照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办法处理。

2、住宿职工必须严格履行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服从管理。

3、住宿职工必须坚持文明住宿的原则,不准在厂区内穿三角短裤流动,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遵纪守法,在宿舍内不得聚众赌博、酗酒、撒酒疯。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等。严禁从事违法活动。

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随意将公司以外人员带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亲属、朋友等。

6、做好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物品的爱护、保养工作,爱护公共设施(如卫生间设施、消防器材等)。出现人为破损,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及处罚。同时要妥善做好个人贵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保管、存放,出现丢失或损失,责任自负。

7、在宿舍内,不准乱扯乱拉电线、支锅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燃气炉等不安全电器用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8、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杂物,保证宿舍卫生达到公司提出的“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9、住宿职工在下班以后,遇有意外事件发生时,应主动配合值班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10、随时准备好身份证、务工证等证件,以便接受公安部门临时性检查。

11、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监督,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对宿舍的检查。

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换宿舍房间或床位。

13、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住宿人员收取一定比例的住宿费用,如:水、电、洁具、配备家具修缮等费用。住宿职工应主动、按时交纳足额费用(月收费用另行制定)。

14、住宿职工离职、调离及出现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应及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五、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最新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战友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不忘从警初心,牢记职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伟大号召,并进一步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曾记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面对鲜红的党旗,我们庄严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作为一名公安战士,面对神圣的国徽,我们庄严宣誓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誓言无价,掷地有声,它不但是神圣的誓言、是信仰、是责任、是情怀,还承载着厚重的担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老前辈为了寻求真理,救国救民,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惜。朱德放弃名利,远渡重洋,参加中国共产党,为的是什么?贺龙毅然拒绝国民党高官厚禄的引诱,奋不顾身参加八一xxx起义,参与创建了第一支革命军队,为的又是什么?方志敏面对铁镣手铐、屠刀酷刑,依然高吟敌人只能砍下我的头颅,绝不能动摇我的信仰!功名利禄、血雨腥风,没有动摇过他们救国救民的初心。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铁人王进喜为了实现甩掉贫油帽子,爬冰卧雪,跳进零下40多度的浆池中搅拌配料,他说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如此豪言壮语,至今还在我们耳畔回响。党的好干部焦裕禄为了兰考人民过上好日子,坚守岗位,与肝癌作斗争。这些老前辈都是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的光辉榜样。

古语有云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前辈们忠于使命、服务人民,激励着一代代后来人。这片土地上的后来人,也从未忘记先辈们的砥砺前行。就在我的身边,有为了寻找破案线索,熬红双眼、任劳任怨的刑侦民警;有得胃癌将胃切除了三分之二,仍然坚守岗位的政务综合民警;有患尿毒症常年透析都拒绝下岗休息的国保民警;有不畏寒暑、值守一线的交管民警。在他们身上,我看到的是共产党员的奉献、敬业和坚守。当我问一位老民警如何面对苦和累、生与死时,他平静的说干这一行,苦和累、生与死,我认了。怕苦、怕累、怕死,就别干警察!言语质朴无华,却承载着使命和担当。公安工作真的很忙,党的十九大安保,加班加点是常态,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们从不懈怠,因为我们有绝对忠诚的初心。公安工作真的很细,近到城区的大街小巷,远到山区的河边山脚,每一次巡查我们都细致入微,因为我们有甘于奉献的初心。公安工作真的很累,虽然疲惫,但我们始终朝着走在前列的目标自我加压,因为我们有勇敢担当的初心。每一位警察都用自己的忠诚和奉献、热情和担当诠释着公安人的初心。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虽然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公安新兵,犹如满天繁星,默默闪烁;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选择了人民警察,就要选择忠诚,选择无悔。朋友们,让我们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用理想和青春筑牢初心,用智慧和汗水完成使命!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计划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强化组织性,严肃纪律性,努力把机关党的建设搞坚强”这个专题,给大家讲一课。主要讲四个方面内容:。

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是党员的灵魂。如果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就会导致精神“缺钙”、思想真空,也会动摇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根基。我们党刚刚组建时,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面对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从来没有动摇过自己的信念和追求,那时候发展党员,第一条就是不怕死,因为对共产党来说,党的理想、党的利益要远远高于个人生死,正因为有这样舍身为党的大忠大勇,才有了新中国的红色政权。但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有些同志对党的了解浅了、对党的感情淡了、对党的信任少了,那份与党同呼吸、共命运,为党的事业倾情付出、真心奋斗的精神头越来越弱了。应该说,当前我们大家都能做到政治立场坚定,落实指示坚决。但个别的也存在党性观念淡化、弱化的问题,我归纳了一下主要有“三↑偏移”。一是对党的信仰有所偏移。有的对共产主义理想缺乏认知认同,觉得高、虚、远、空,常常不信马列信鬼神、不看党报看小报,不爱组织爱金钱、不崇英模崇“土豪”,热衷于传播政治段子、灰色短信,听信小道消息,把老乡、同学聚会当成了政治上的“自由市场”。实质上,就是热爱党、信任党、拥护党的亲切认同感逐渐淡化,应该坚守的共同理想和信仰家园逐渐缺失。二是对组织的态度有所偏移。有的想组织的要求少,想个人的事情多,把个人付出作为向组织等价交换的筹码,发展进步顺利时就感恩组织,不顺时就埋怨抱怨;有的不信组织信关系,片面认为别人“提升了”“立功了”都是找关系、托门路得来的,口上讲着要相信组织、感谢组织,内心深处对组织的“信赖度”“感恩度”并不高。三是对党员角色的认同有所偏移。有的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有的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遵守组织纪律,不参加组织生活;还有的甚至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弱化的表现。经验教训反复告诫我们,没有坚定的信仰引领,就难以经受严酷考验;缺乏信念的有力支撑,就会在干扰诱惑前败下阵来。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更加自觉地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一)对党的信赖要坚定不移。作为党员干部,我]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永远把党作为引领我们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智慧源泉和力量源泉。当前,社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一些同志的理性判断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容易动摇对党的信赖。我感到,对这个问题应该从三个方面看:一个是从党纠正自身问题的智慧力量中增强信赖。我们党在历史上犯过错误,有些甚至是很严重的错误,但都是靠党自身的力量纠正的,而不是靠外面的什么力量纠正的。小平同志三落三起,他为什么没有动摇?就是因为他亲身经历了党的发展壮大,对党的力量充满信心。另一个是从党领导国家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成就中增强信赖。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60多年、我们党成立90多年,成就有目共睹,上下感同身受,一系列成就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这些都得益于我们有一个英明正确的执政党。再一个是从“中国梦”的宏伟蓝图中增强信赖。“四个伟大”的战略目标,彰显和昭示了我们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气魄和坚定决心,是我们为之奋斗的共同理想。作为党员干部,当前最紧要的就是按照党章要求,坚守我们选择的政治信仰,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对习xx、党中央的信赖,内化为永恒的价值认同,固化为稳定的情感归宿,转化为持久的责任行为,立足本职,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以一流工作业绩向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对党的理论要入脑入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会坚定。往大处说,党的理论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鲜明旗帜,是每名党员干部的人生指引;往具体讲,我们学习理论,坚定的是信念,启发的是思维,推动的是工作,受益的是自己。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第一条就鲜明提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这一点上,大家对抓学习的重要性是有共识的,但具体落实起来却差别很大。实践证明,机关干部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学习,爱学、肯学、善学是先人一步、高人一筹的重要途径,一个干部理论修养越厚实,思维层次就越高,心胸眼界就越开阔,明辨是非能力就越强。大家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习惯,像毛泽东同志说的那样“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能参善谋、修为良好的优秀机关干部。我感到,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口学以固本。着重抓好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理论武装,切实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来坚持:突出学好党章和党的法规条例,切实作为做人干事为官的准则和信条来坚守,增强政治自信。2学以铸魂。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信党、爱党、跟党走的价值追求,不断打牢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学以励志。多读多学领袖著作、红色经典,真正弄懂党的理论的历史背景、内外联系和现实指导意义,在耳濡目染中洗涤灵魂、升华追求、铸牢信念。用学以增智。充分领会党的理论中蕴含的辩证法和方法论,提高辩证思维、理性思维和系统思维能力。这里建议大家多拿出点时间,学一学哲学,比如毛泽东的《矛盾论》等都值得很好读一读。同学以促建。就是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用蕴含其中的科学思路和方法破解新形势下单位建设遇到的矛盾问题,尤其是要深入研究xxx等重难点问题,切实在对接实践中深化理论、传播理论、印证理论。

(三)对党性历练要持久经常。习xx指出,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党性观念在老一辈共产党人心中铭刻在心,是因为他们大都经历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经历过战争实践和千锤百炼,对党性观念的认识和理解是刻骨铭心的,是根深蒂固的。反观我们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共产党员,对党的认识、对党性原则的认识都是从学习中来、到学习中去,或多或少都缺乏深刻的实践历练。党员标准不是墙上的画,不是桌上的摆设,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通过学习认识我们的党,建立党性观念,也要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锤炼党性、践行标准。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历练作为党委领导的重大责任,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如既往地抓下去、抓到底、抓出成效:另一方面,机关党员干部,要强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持续强化优患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的勇气、务求实效的举措,定期给自己照照镜子,给思想扫扫灰尘。这几年,全党先后开展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对我们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党性历练。当前来看,就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查找过的老问题经常“回头看”,该巩固的巩固,该整改的继续整改,防止反弹回潮;对这次教育查摆出的新问题,深刻反思自身责任,主动出击,打好实践淬火的进攻战。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每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从实际情况看,机关党组织在落实组织制度上普遍不够正规。我和机关工委的同志在分析这个问题时,大家一致认为,当前机关落实组织制度主要有“四个不经常”:时间经常被挤占,落实经常走过场,内容经常有遗漏,人员经常到不齐。这些问题大家对对号,我想每个党组织、每名同志,都会有更深刻的感受。下面,我重点围绕提高“三性”,讲一讲机关如何更加严格地落实组织制度的问题。

(一)要提高落实的自觉性。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制度落实的力度。只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行动上才能真正自觉起来。强化机关组织制度落实,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这个根本问题。具体讲,要做到“四个认清”:一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政治功能,不能把它看“低”了。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政治任务所决定的。通过落实组织制度,能够将党的创新理论灌输到每一名党员,党的方针政策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党的法律法规约束到每一名党员,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末端、落实到党员。二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教育功能,不能把它看“软”了。这是由党内主要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党内的主要矛盾在各个时期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都是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之间的矛盾。毛泽东曾经强调指出:“先进的思想意识不会自发地在工人和群众中产生,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这就要求我们落实组织制度,必须把解决思想入党作为根本责任,把保持党的先进性作为基本要求。三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管理功能,不能把它看“小》了。这是由组织制度的刚性决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人管人、人看人,而是组织管、制度管。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组织规范党内生活的准则,明确规定了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做好了如何对待、没有做或者做错了应当怎样处理等问题。四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监督功能,不能把它看“轻”了。这是由党的监督需要决定的。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监督不是监视,不是对党员不信任,而是保证党内正常生活的重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党员干部本人的一种保护。通过了解组织制度的四种功能,大家要切实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对加强个人党性修养、提升务党能力的重要性;组织生活并非可有可无、可参加可不参加,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和应尽的基本义务,从而进一步夯实思想认识根基。

(二)要提高落实的实效性。列宁曾说,有了规矩如果不遵守,比没有规矩还要坏。客观的讲,当前各项组织制度很健全,关键是落实不到位,必须在强化执行力度上下功夫。这里,我着重强调三个问题:一是过双重组织生活重在自觉、贵在经常。双重组织生活,指的是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现在看,我们一些领导同志参加民主生活会效果不错,但参加组织生活还不够经常、不够自觉。从客观上看,有的工作确实忙,抽不开身:从主观上看,有的还是放不下架子,没有真正把自己当作普通党员摆进去:从组织上看,也确有一些支部或小组有畏难情绪,认为领导职务高、事情多,有时提醒不及时。实际上,领导干部过组织生活好处很多,我看至少有“四好”:好在可以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自己的组织观念和群众观念;好在可以深入了解下情,能够听到群众的真话、实话;好在可以密切上下感情,掌握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带动群众完成任务的主动权;好在可以直接向群众学习,从大家身上吸取营养,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因此,处以上领导干部应自觉地、经常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如实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请假。二是党日重在坚持过、党课重在出效果。党日,是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最基本的载体,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党的生活、处理党的工作。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机关干部,都要坚持过党日。主要把握好三条:@专时专用。机关党支部每月至少落实2个半天,每年不少于12天,可以相对集中使用,但总数不能减少、不能挪用。2突出党味。就是要体现党的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强化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防止行政化、庸俗化、娱乐化。3创新方法。就是要紧贴时代要求、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党员实际,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解决形式单一、方法呆板等问题,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党课,是党员学习党的理论接受党的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上好党课,也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责任。组织好了,就有综合效益:组织不好,就是形式主义。具体要把握两点:一方面,要科学组织。党课不在数量,重在质量。要真正讲到大家心里去,讲一课就留下一个深深的烙印。另一方面,要搞好讨论。就是要做好下篇文章,不仅讲得好更要议得好,通过组织课后讨论、开展体会交流、搞好答疑解惑,真正消化理解、入脑入心。三是党员汇报、报告工作重在诚恳认真、实事求是。党员汇报,是党员向党支部或者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个人向组织的汇报,机关党员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是组织向党员的报告,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每半年要报告一次,特殊情况要专题报告。无论是党员汇报还是党委、支部报告工作,都是工作和思想透明的过程,是增进沟通和了解的途径,是接受管理和监督的渠道,重在诚恳实在。党员汇报,要对组织襟怀坦白,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事无不可对党言”;报告工作,要全面准确、实事求是,思想性、实践性、典型性都要很鲜明,不能“白水一杯、没滋没味”。

(三)提高落实的严肃性。落实组织制度不严肃,党内生活就没有质量,组织就会失去权威性。一是时间要保证。这是落实组织制度的前提。这方面,要把握好两点:一个是,要事先准备,心中有谱。就是过组织生活干什么要提前准备和通知,避免临时安排,走了形式或根本不组织,确保党日真正用于过组织生活。另一个是,时间要落实满。无论是上党课,还是过组织生活,不能名义上安排半天,实际上不到一个小时就匆匆了事。二是人员要落实。《党章》明确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建立登记考勤制度,严格请假批假,对漏课人员搞好补课等等,以促使每个党员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三是程序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中的每道程序,都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总结出来,哪一道程序都有它特定的意义和作用,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增可城的。它就好比工厂的生产流程,缺少其中哪一道工席,都会直接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转和产品的质量。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敢于较真,严格把关,不能有盲目性和随意性。四是内容要全面。组织生活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每项制度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削弱了哪一项,都会给支部全面建设造成缺口。因此,落实组织制度必须全面抓、抓全面,不能顾此失彼、重此轻彼。越是薄弱环节,越是要重视抓;越是不懂不会的问题,越是要用心去学。这才是我们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有的态度。

最新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五

党的建设,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思考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这是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都必须思考的问题;基层公安机关党组织建设,这是基层所队党组织和民警党员都必须思考的问题。xx市公安局作为xx公安机关,承担着重大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着xx的稳定。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从理论上阐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律,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因素,是xx公安机关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重视基层党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特征之一

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是否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同资产阶级政党最本质的区别之一。

资产阶级政党的组织比较松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都比较薄弱。即使有一些资产阶级政党拥有比较明确的组织章程和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但是基层组织仍然比较松散,无法与民众建立密切的联系。政党的基层组织是政党与民众联系的桥梁,既然不需要与民众建立联系,也就不需要有党的基层组织。资产阶级政党起源于议会的不同政治派别,为了组织竞选才结成了不同的政党从而走向社会。这些政党的组织体系是自上而下的,建党的目的是组织竞选和参加议会活动,从这一意义上讲,资产阶级政党是“竞选党”,是不同利益集团及其政治代表人物谋取国家权力的工具。议会选举几年才举行一次,议会活动也仅限于少数人,因此一般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在平时就几乎没有什么活动,只要能找到强大的垄断集团利用金钱优势攫取更多的选票就可以了,不需要制定严格的组织章程来建设和制约。此外,资产阶级政党还有一种偏见,认为严格的组织纪律和严密的组织原则就是专制制度,因此形成了与共产党截然不同的政党政治理念。

共产党是在革命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先进的政治集团,为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制定自己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拥有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完整的体系。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础部分,是党的力量源泉。每个基层组织是构成全组织的细胞形式,细胞是否健康、有活力,直接影响到全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党的基层组织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整个党的政治大厦就不可能稳固,党的领导就会失去组织保证,直至丧失领导权。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正是基于上述指导思想而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坚实的政治基础,同资产阶级政党不但在政治上、思想上,而且在组织上形成了鲜明的分界线。

(二)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基层组织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十分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他们从各国无产阶级开展革命斗争和相互协调的目的出发,批判地吸收了当时各个工人政党的组织原则,摒弃了仅靠少数人密谋式的恐怖活动推翻资产阶级政权的活动方式,批判了无政府主义的组织原则,创立了崭新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结构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同盟的组织结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章程将“支部”列为第二章,规定了严格的职责和权限,为无产阶级政党成为一个统一的战斗整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共产主义者同盟成立后,在布鲁塞尔成立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支部和区部,马克思当选为两个组织的领导人。为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还组织了德意志工人协会,这一公开的群众组织给共产主义者同盟提供了广阔的宣传阵地,其成员成为同盟成员的重要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实践中,确立了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原则。他们在《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一文中写道,“共产主义者同盟……应该努力设法建立一个秘密的和公开的独立工人政党组织,……并且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变成工人联合会的中心和核心”。只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更多的是从理论上为无产阶级政党创建了这一组织原则。

(三)苏联共产党兴亡的经验教训

列宁在创建俄国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他根据时代的发展和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发展规律的要求,致力于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严厉驳斥那些把基层组织建立在选区上以争取选票的错误主张,捍卫了马克思、恩格斯把支部建立在基层的思想。

布尔什维克党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并不是一党执政,在同其它政党的斗争中,布尔什维克党依靠自己从中央到基层组织的严密性、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密切性以及正确的策略性和坚强的战斗力,成为苏维埃政府中实际上的中间力量和领导者。

列宁认为,党的基层组织应该成为党的基础和群众的核心。1906年,列宁在《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讲道,“现在留下的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和非常重要的任务:在党组织中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进行顽强不懈的努力,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而不是在口头上成为党的基本组织细胞”。1908年,列宁在《走上道路》一文中指出,“坚强的秘密的党的中央机关,经常出版的秘密出版物,而更主要的是工人当中同群众有直接联系的先进分子所领导的地方党支部,尤其是工厂的党支部——这就是我们赖以建立起革命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不可动摇的坚强核心和基础。”在这里,列宁将党支部置于比中央机关和宣传鼓动更为重要的地位。次年,列宁又在《走上大路》一文中强调,“每个支部和每个党的工人委员会,都应当成为‘在群众中进行鼓动工作、宣传工作和实际组织工作的据点’”。正是得益于有强大的群众基础,布尔什维克党及以后的苏共巩固了政权,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赢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伟大胜利。

但是,列宁的继任者们并没有坚持按列宁的思想进行党的建设和国家管理,出现了以党代政的趋势,党的干部成为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领导者,包括基层党组织在内的党的组织体系变成国家政权机关,造成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削弱。到戈尔巴乔夫执政时,由于错误理论和政策的指导,导致苏共面临国内外、党内外各种反对势力的冲击,当苏共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由于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毫无战斗力,竟然没有党员或党的组织站出来阻止党的消亡和解散,最终导致一个执政长达70多年的大党轰然倾覆,原因固然很多,但丧失基层党组织功能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教训十分深刻。

(四)中国共产党重视基层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首先出现的是基层组织(当时称地方组织),然后才组建中央组织,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有很好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在党的“一大”上,明确党的组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与地方委员会(超过30人时组织地方执行委员会)两级组织构成,其中地方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当时的基层党组织。党的“二大”提出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区、地方、支部四级,第一次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系统的问题。党的“五大”后,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其中“党的支部”专设一章,规定了支部的六条任务。党的“六大”,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省代表大会——省委员会,区代表大会——区委员会,支部代表大会——支部干事会,明确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系统和建设问题。党的“七大”系统地阐述了党的基层组织(当时称基础组织)的构成、职权、任务等问题。“八大”对“七大”党章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解释,正式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这一概念,对基层党组织的成立、组织形式、任务、职责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党的“十二大”对党的基层组织列专章进行了论述,结合改革开放的形势,对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和领导体制都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专门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了部署,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同时提出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支部建在连上”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北伐战争时期的“叶挺独立团”是以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为主体的部队,以团为单位组建党的支部,未能掌握广大士兵。南昌起义后南下过程中,部队溃散十分严重,是最后导致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毛泽东同志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到达xx省永新县三湾村时,已不足千人,毛泽东召开前敌委员会,决定对部队进行改编,其中一项内容是在部队建立各级党的组织,支部建在连上,班、排有小组,连以上设立党代表,营、团设立党委,史称“三湾改编”。1928年11月,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指出:“党的组织,现分连支部、营委、团委、军委四级。连有支部,班有小组。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两年前,我们在国民党军中的组织,完全没有抓住士兵,即在叶挺部也还是每团只有一个支部,故经不起严重的考验。”人民解放军建军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支部建在连上”,对于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维护部队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伟大贡献,对于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建设也具有指导意义。尽管从党的“八大”以后,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党的指导思想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出现重大偏差,但从建党90多年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一直认为基层党组织是整个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

(五)马克思主义政党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自身巩固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根据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党建立了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这一组织系统。在这个组织系统中,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具有各不相同而又互相联系的功能,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能和作用突出地表现为“组织基础”,也就是说,它对党的存在、巩固和发展具有基础意义。

其次,党的基层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环节。党的领导根本上是制定和贯彻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在xx公安机关的各个基层单位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最终要靠广大基层党组织去动员、教育、组织、团结党员和群众为之奋斗,否则,就很难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共同认识和一致行动,党的领导也将流于空谈。因此,不论各基层单位的党组织的具体工作有什么不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毫无例外地是所有党的基层组织的共同职责。第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这就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党的主张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把民心凝聚在党的奋斗目标上,离不开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要由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具体困难,要由基层党组织去帮助和解决。党要靠基层组织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有效调节各种社会矛盾,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与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只有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好,群众才能切身体验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激发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能量。同时,党才能更加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曾讲道,“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早就提出了要防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情况。”“一定要使分布在全国各条战线、直接联系着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基层党组织,不仅能在平时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在遇到突发事件、面临各种政治风浪时也能显示出强大的战斗力。”在和平年代,公安机关遇到突发事件的概率远大于其它部门,xx公安机关更是会面临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如何加强xx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使命,是xx公安机关不得不回答的问题。

近年来,xx公安机关经受了重大安保活动的考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升党性修养。为了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在不断完善基层党的建设方面进行不懈的探索,继承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基层党建的路径。

(一)构建党内学习教育机制

政治上、行动上的清醒和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要使基层党支部和基层党员民警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就必须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党内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1.丰富学习内容,加强教育针对性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要按照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着眼于提高基层党员队伍素质,结合基层所队公安工作,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党员,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增强基层党员搞好本职工作、提升服务本领的意识。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基层党员。二是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使基层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道德品质教育,使基层党员加强党性修养,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四是组织纪律教育,使基层党员认真遵守党内法规、纪律,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五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基层党员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公安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六是经济、文化、科技以及业务知识教育,针对不同警种岗位、不同地域社会治安特点,按需施教,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使基层民警提高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公安工作的能力。

2.创新学习方式,增强教育灵活性

基层党员教育,不但在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在教育途径、方式方法上也必须进行创新,积极探索适应xx基层公安机关发展和基层单元实际的教育培训模式。

一是正面教育。在日益开放的信息化社会,人们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以正面教育、正面引导为主渠道,正确把握教育培训的方向。二是互动教育。大力推行“菜单式”、“案例式”、“现场观摩式”、“情景模拟式”、“座谈研讨式”等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学习思考问题的主动性,摈弃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的教育方式。三是自我教育。基层党员通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方法,引导自我反思、自我改进、自我提高,通过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增强基层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四是典型教育。通过学习身边典型所队、党员民警的生动的、具体的先进事迹,引起基层党员在思想上的共鸣,展现典型身上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五是集中教育。针对某一时期基层党的建设主题或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教育,时间集中,目的明确,参与广泛,不走过场,切实增强教育效果。六是主题实践教育。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基层工作的特点确定教育内容,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搭建基层党员奉献社会、服务群众、建功立业、接受教育的舞台,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感,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3.健全学习制度,保持教育经常性

一方面,应坚持和完善已有的“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及时、长期、经常、有效地接受教育。另一方面,要按照基层党员教育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教育机制和方式,推行“微型党课”、“班前党课”和“党员承诺”、“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等“小快灵”的组织生活形式,推进基层党组织生活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定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计划,把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量化考核目标,落实基层党员学习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督查机制,严格学习纪律,推动基层党员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基层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在研究状态下开展工作。

(二)构建党内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

一些基层所队的党组织党内生活不正常,基本制度不落实,弱化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党内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通过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和奉献意识,形成正常、稳定、健康、向上的基层党组织生活机制。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践证明,“三会一课”是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基层党支部成员要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作形势分析报告。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基层支部成员要做到平时工作经常谈,战时工作同步谈,工作挫折及时谈,认识偏差深入谈,生活会前广泛谈,把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以达到增加相互理解、增进党内团结的目的。三是坚持和健全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引导基层党员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维护团结,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和善于指出自己和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错误,使基层党员受到党性教育和锻炼。

2.建立健全基层党员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管理的领域不断拓展,基层公安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基层党员活动的流动性、分散性、独立性逐渐增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基层党员管理方式,完善管理体制,使组织管理覆盖到基层党员活动的各个领域,做到基层党员在哪里值勤,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就建到哪里,使所有基层党员都能经常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下。

一是坚持以党章规范基层党员的行为。党章是基层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基层支部成员要认真按照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要求自己,基层党员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二是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基层党员日常管理最主要的途径,要随着时代和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结合新的实际不断完善。三是健全基层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使基层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态,使党员能够定期接受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健全完善基层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具体标准,杜绝“好人主义”、“保护主义”思想,摒弃“宽大为怀”的态度和“内部消化”的做法,严格执行党内纪律。对不能保持先进的典型单位、典型个人,试行“褪色摘帽”机制,保持推树典型的先进性、示范性。五是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通过对党员开展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对基层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评价,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3.健全基层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目标管理是基层党组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基层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责任、任务目标,相应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建立奖惩约束机制的一种管理手段。通过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评价标准,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三)构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机制

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1.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机制,保障基层党员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坚持党内民主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忽视保障基层党员的权利,部分基层党员权利得不到充分行使,甚至被侵犯、剥夺,严重挫伤了基层党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因此,必须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参与机制,保障基层党员民主权利。

一是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二是完善党内选举推荐制度。进一步完善竞聘制度,通过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等方法,完善考察、公示制度,真正把德才兼备、基层党员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决策机制,对决策目标、方案、过程和实施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独断专行,防止出现违背客观规律的重大决策失误。四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核心,重点完善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党内民主的运行机制,制止一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

2.健全基层党组织监督机制,强化廉洁自律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一些基层党员,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执政和改革的考验,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原因固然很多,但不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是最重要的原因。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程序性和可操作性。要强调对基层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不法事件发生。二是拓展监督渠道,构建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基层公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廉洁自律,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围绕基层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把强化监督与强化自律结合起来,使基层党员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执法的考验。

xx市公安局党委一贯倡导要学会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学会在监督状态下工作。学习是基层党员获取知识、提高素质、增长本领的重要方式,也是基层党组织应对风险、积极进取的精神动力。重视和善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重要的政治优势。监督是为保证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而对其各种活动进行的监察督促。基层党员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党员、普通党员、党组织监督下的党员的身份定位,为基层公安机关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切实践行“两个学会”,就能拥有强大动力、保持正确方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理想信念,高举伟大旗帜,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维护xx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最新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六

20xx是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也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今年x月,市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围绕“机关党员齐争先、服务群众走在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一、总体情况

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市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紧扣主题、结合实际、突出特色,采取理论研讨、下基层走访慰问、志愿公益服务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了近1.2万名机关党员开展1600多场次主题党日活动。其中,开展理论学习共500场次,参与党员达8000多人,播放党员教育片和廉政电影130场次,观看党员达3000多人;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360多次,办实事好事1200多件,累积捐款捐物500多万元;参观学习活动280多场次,参与党员达5000余人,参观地点包括杨殷故居、中山烈士陵园、五桂山原珠江纵队司令部和三乡罗三妹山等30多处党员教育基地。

二、活动形式

(一)邀请专家开展研讨。

市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邀请专家主讲、举行专家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学习党章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剖析四风问题。活动期间,中山供电局省邀请省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团,为全局党员上了一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题党课;市林业局邀请了优秀党员、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林业局退休老局长刘孝彦同志与局机关及森保中心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干部作经验介绍;市城乡规划局火炬开发区、南朗、民众、三角联合党支部邀请了市委党校姜术俊讲师作xx大会议精神及党章知识专题讲解;市府办、市公安局等单位由党委班子领导专门上党课;市城管执法局、市档案局等多个单位还播放了党风廉政教育片。

(二)深入基层了解情况。

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让广大党员深入基层一线,静心倾听基层声音,了解基层群众想法,真正做到换位思考,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雷彪常委、组织部机关党员代表以及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督导组走访慰问了当年青年突击队的老同志,深入老同志家中,实地了解老同志的家庭、身体及生活困难等情况,为他们送上组织的关心和节日的问候,还与老同志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听取老同志对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丽娴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走访了至尊帝皇食品中山有限公司、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山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的会长企业,与新生代企业家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倾听新生代企业家的心声及诉求,引导党员干部从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服务我市非公经济企业健康发展以及新生代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能力和水平。

市国税局9位市局班子成员到挂点分局,以分局普通干部的身份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纳税申报、解答税务咨询,进行“角色换位体验”,亲身感受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拉近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距离。市发展与改革局赴坦洲镇走访农调户、征求群众意见,开展信息检测点优化和物业管理费调研,与镇区物价检查所一起学习党章,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动员会进行交心谈心和活动部署。市委台办、市民族宗教局和市旅游局等单位组织党员前往与业务相关的企业、镇区等,认真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现场解答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基层一线群众座谈,听意见建议等,把服务送到基层。

(三)奉献爱心服务群众。

市公路局由党委成员带头,分别到三乡镇、东凤镇等多个镇区,志愿维护、修铺村道1389平方米,大力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市残联前往大茅医院,分组入户与村民促膝谈心,开展党员助残活动,并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市社工委全体党员会同清风自游人公益组织发动的社会爱心人士赴南坑村开展捐赠图书暨“微梦想”圆满活动,共送去各类学生读物1000多册,建成南坑小学图书馆;市科协联合市医学会组织多名医学博士赴黄圃为镇区群众开展义诊服务,为群众发放清凉解暑药品;市第一人民法院、市卫生和计生局和市妇联等单位以公益慈善趣味运动会、上门慰问和结对帮扶等形式,募集帮扶资金,开展困难党员帮扶工作。

(四)组织党员参观学习。

市科技局、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组织党员参观我市板芙镇里溪村、赴珠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参观学习,学习当年里溪村和珠江纵队的革命烈士依靠群众,奋斗改革,扎根五桂山的抗日救亡史,重温了人民群众与我党之间的深厚情感。市农业局先后组织党员50余人,前往三乡镇西山村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及鳄鱼养殖基地、古鹤村秀美乡村建设、坦洲小水果生产基地、广州黄埔军校旧址等进行参观,通过红色教育展、现代化农业发展成果展等形式,让党员们置身实景,亲身体验,增强了农业系统党员干部的职业认同感和成就感。市环保局和广东省直属中山粮库等多个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到广州市黄埔军校旧址委和珠海市苏兆征、唐绍仪故居等党员教育基地,实地参观体验,重温先烈革命活动,追忆历史先贤事迹。

市直属机关主题党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参与其中的党员都积极投入,热情极高,既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身素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又能针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找到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市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将继续以为基层党组织活动平台,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心协力,唱响主题党日活动,为建设和美中山,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最新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七

同志们: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民警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全局上下政令警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古往今来,人们崇尚清廉,都把清廉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追求。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声名扫地,悔恨终生。众所周知,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背道而驰。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士有百行,以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修身立德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只有引导党员民警、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才能恪守道德情操,增强自身免疫力,经受权利考验,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廉洁自律,清正为民。如何教育广大党员民警、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公安铁警队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和持之以恒加强解决的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首先,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腐败,都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李真34岁当上省局局长,36岁时被中央纪委立案查处,40岁时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李真不长的人生道路上,“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李真因理想信念上的缺失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与党已经是离心离德。象李真这种年轻干部,一开始就迈歪了步子,升得快,跌得也快,升得高,摔得也惨。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入党时的誓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就要义不容辞地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沉重担子。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腐败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腐败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其次,在道德修养上,要做到“五慎”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世间万事始于初。我国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纵观腐败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曾经有光荣的过去,有过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淡化了自律意识,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对自己搞下不为例,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

这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只有如此,才会有慎独的品格,达到慎独的境界。

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作为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公安民警,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现在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的某种利益,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而有的党员干部则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

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再次,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腐败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腐败?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对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痛恨,而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自律对预防腐败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腐败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腐败。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腐败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篇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手中多少有一些权力,但一定要牢记,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代表单位、政府履行职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觉得为别人办事情就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收礼不等同于受贿,是小事一桩。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体会人虽有欲切忌贪的道理,经常进行自省自审,廉政上要如履薄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就是一纸判决书。

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就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努力做到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自省,发挥“良心”的评价作用,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言行;自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警示自己;自励,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领导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同时,要努力营造廉洁环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在工作圈里,应破除“靠关系吃饭”的庸俗关系学,在‘情’上真诚互勉,在“法”上勤鸣警钟;从点滴入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洁身自好,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广交朋友,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慎交朋友,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俗话说“甘泉知于口渴时,良友识于患难际”,这些充分说明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抵制监督就是他们走向堕落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刘方仁不想接受监督,监督对其流于形式,致使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

我们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个别同志由于缺乏严于律已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尊重、甚至看成是整人。这种态度和心理是极端错误和有害的。干部的健康成长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原河北省第一秘李真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的野马,迟早会掉进悬崖。在当权的日子里,很少考虑党纪和法律,觉得离我太远,有时候做一下批评和自我批评,算是对自己的监督,时间长了,脑子里哪还有党的纪律和法规。

要营造一种监督有理、监督有功的氛围,要求我们面对赞誉,不能迷失方向,而应该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干部和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大家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实现人生价值。这里我再用四句话与同志们共勉:

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信守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保持高尚的情操,一身正气,树立良好的形象,远离灯红酒绿的诱惑,严守思想道德防线。第四句,工作上争上游。以事业充实人生,以事业实现价值,以事业凝聚人心。

最新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八

第一条为了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二)集会、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

(四)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五)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枢纽、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者单位;

(六)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七)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骚乱;

(八)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

(九)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

(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

第三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主要任务是:

(一)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迅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二)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断;

(三)根据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适时适度出动警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必要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处置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第四条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由事件发生地的地(市)公安机关负责;上级公安机关在必要时可以直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或派人到现场指导、协调工作。现场指挥由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担任。跨地区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双方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也可以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的下级公安机关负责,有关的公安机关积极配合。

第五条公安机关需要发布命令、通告,决定采取重大处置措施,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器械、救护车、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其他物资的,应当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紧急情况下可以边执行边报告。

现场指挥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行使下列职权:

(一)迅速采取控制现场事态的有效管制措施;

(二)统一组织使用各警种警力、装备和调用的人员、器械、救护车、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资;

(三)迅速采取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的紧急处置措施。

第六条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调动警力50(含)人以下的,须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调动50人以上200(含)人以下的,须报经地(市)公安机关批准;调动200人以上的,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批准;跨地区调动的,应当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和调动机关应当分别及时把批准情况和警力调动部署情况向各自的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情况特别紧急,不及时调动警力采取果断措施则难以控制事态时,可以边出警处置边迅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使用批准权限的规定和关于北京地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使用批准权限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7]2号)的规定。

第八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的原则。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要积极建议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亲临现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三)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原则。要根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性质、起因和规模来决定是否使用、使用多少和如何使用警力,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要防止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慎而激化矛盾,防止警力和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使事态扩大。

(四)慎用武器警械原则。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现场的民警应当携带必要的警械装备,但不得携带武器;现场外围备勤的民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武器。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严格依照从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催泪弹和武器须经现场指挥批准。

(五)依法果断处置原则。对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卧轨拦车、阻断交通、骚乱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第九条对下列尚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不得动用警力直接处置,不得使用警械和采取强制措施,但可以派少量警力去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配合党政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并做好随时出警处置的准备,工作中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避免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现场动态应及时报告。

(一)集体上访尚未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的;

(二)发生在校园、单位内部的罢课、罢工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或者打砸抢烧行为的;

(三)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矛盾尚未激化、可以化解的群体性行为。

第十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现场管制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未经检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二)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未经现场指挥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有关情况需要公开报道的,必须经事件发生地的县或市(含本级)以上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并报上一级党委、政府批准,以适当的形式发布。重大或者敏感事件,应当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后发布。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四)对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的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并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

(五)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取证,为现场处置和事后依法处理提供证据。

第十三条对被强行带离现场或者被拘留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审查,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在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救治受伤人员。事件平息后,应当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第十五条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造成严重看果的,应当视情追究有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公安部备案。

最新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心得体会总结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市级机关办公区,是指市委机关办公区、市政府机关办公区。本制度适用于在市级机关办公区办公的所有部门、单位及进出市级机关办公区的所有人员、车辆。

第三条市级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物防、技防和人防相结合。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四条市级机关办公区部门、单位应当将新增、借调人员信息及时通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便办理出入证件。

第五条市级机关办公区工作人员出入,保安员问询时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市级机关办公区部门、单位使用设备维修、工程施工等临时工作人员,应坚持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对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审查的人员不得使用。对使用的人员,要指定专人管理。

第七条其他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办公区应当出示有效证件。

第八条办理正常业务的外来人员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说明事由,征得受访单位同意,凭有效证件办理来客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严禁收废品、推销人员进入,送快餐、送水等为市级机关办公区提供工作、生活保障的,经许可后方可进入。

第三章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第十条非机动车辆应当放入自行车车棚或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辆停车位,不得乱停乱放。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放的通行证进入市级机关办公区。

第十二条除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其他无证机动车辆须履行登记手续,换发临时通行证之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进出市级机关办公区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避免发生擦碰。

第十四条车主不得带入上访人员,不得从事与公务、业务往来无关的事项。

第十五条凡有货物运出车辆,须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品名、数量),保安员查验属实后,准予放行。运入货物的,收货单位须提前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停放应当遵循“先公后私、公近私远”的原则。

第十七条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或车流量过大而对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实行交通管制时,驾驶人员应自觉服从。

第四章会议、活动秩序管理

第十八条在市级机关办公区组织、召开有外来人员参加的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提前1天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凭会议通知或会议证件进入,应当自觉遵守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检查、考察、参观或其他来访的客人,接待单位应当提前1天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五章消防管理

第二十一条机关办公区各部门、单位内部消防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公共区域消防管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第二十二条机关办公区不准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应当将燃烧物熄灭后放入垃圾筒,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十三条公用消防器材、器具不得随意挪动或遮挡。

第二十四条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门厅、楼梯、过道内堆放物品,消防通道不得停放车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单位对发现的公共区域消防隐患应当及时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发生的火灾有义务先行组织施救并报警。

第六章公共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食堂、锅炉房、配电室、机房等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各类密级文件的处理按《保密法》规定执行。严禁在机关办公区焚烧废弃物品。

第二十八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机关办公区。

第二十九条实行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区域昼夜巡逻制度。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保安服务公司是市级机关办公区安保服务主体,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第三十一条市级机关办公区各部门、单位应当明确一名安保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防治及消防工作,负责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科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三十二条违反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报至所在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的,视情形将作出暂扣、没收通行证及下年度通行证停办处理。

第三十四条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因失职、渎职造成火灾等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区信访维稳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市政府综合办公区(原师专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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