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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 构建和谐社会心得体会(9篇)

时间:2022-08-01 16: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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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 构建和谐社会心得体会(9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问题的提出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顺应了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从现状来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也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整和变革,如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或经商;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被征收;农村和城镇的生产经营形式日趋多样;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产生较大改变。因此,基层社会的现实情况迫切需求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和机制来解决纠纷。

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已现端倪:基层社会阶层的细化带来利益和文化冲突的加剧;基层社会流动性增加使得社会治理呈现出开放性与多元性的特征;外来文化冲击使得基层社会价值出现真空和失范的情形。与此同时,一些社会治理的难题在基层社会不断积聚,如与土地相关的社会矛盾、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不公正现象增强、社会自治程度不高、社会保障缺失等。若不及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难题,农村与农业生產的稳定与发展都将受到影响,进而必将危及基层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上述问题,必须意识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因而,分析和梳理现阶段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困境成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机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给农村、城镇带来了巨大变化,并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多重挑战。因此,分析和研判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有助于明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实践路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存在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表现为城市和农村的产业形态和运行机制存在较大差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在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公平、户籍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不足、收入差距增大、人口流动性大等具有时代性和制度性的问题。以收入差距为例,农村经济落后和农民收入水平低以及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医疗水平和消费水平差距较大。因此,从本质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是法律运行和制度设计在城镇和乡村存在差异性。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社会阶层细化的现象

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阶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务工、居住在城镇,从而形成了农民工阶层。农民工阶层主要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事非农业劳动。然而,他们多数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子女也很难享受城镇教育资源。因此,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正视农民工阶层正在被细化的现实,进而满足这一阶层的利益诉求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解决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由于大量农民离开农村集体进城务工或创业,乡村治理很难有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的机制,并且农村和城镇都缺少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一体化建设的阵地。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需要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满足人们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公共服务的需求

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他们希望自身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以及得到行政机关提供更为公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如积极参与征地拆迁、村民选举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事务和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实现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程序化和法治化,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认真对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社会转型时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直接关系到人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网络诈骗、村霸恶霸、邻里纠纷、留守儿童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社会治理领域来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法治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由于基层工作分工细、事务繁琐、人员不足等问题,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面临瓶颈问题。《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问题。”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信访不信法”现象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们普遍存在相信上访而不相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访不信法”现象。由于人们权利意识觉醒并开始有意识地维护自身权益,但法律知识有限、法律途径时间长且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人们往往选择成本低、效率高的信访途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经济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和集体上访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难题。究其原因,为了保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采取了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化解社会纠纷,致使人们相信权力大于法律、上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压过下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但仍然存在许多人认为单纯依靠法律无法解决纠纷,而信访可以解决正常法律途径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基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以此扭转人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和现象。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不足

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都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专业的工作机构。一是现有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构设置无法满足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需要,致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无法全覆盖和效果打折扣,如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执法。尽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点和终点在基层,但是在基层行政机关中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二是由于基层工作待遇差、工作压力大等因素,致使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人员不愿长期留在基层工作,而是选择辞职或调离基层工作单位。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强,表现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强,习惯依照惯例、传统方式和行政方法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部分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各村居委员会虽然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但多数形同虚设,如仅仅有几名老同志,由于法律知识不足导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并不完全,因而倾向于依靠经验和人情来化解法律问题,以至于出现许多矛盾纠纷无法在基层化解,形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1]

(三)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程度较低

基层群众自治的终极目标是达到自我管理和服务,并且基层群众自治应当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在现实运行中,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出现目标偏差和路径偏离。一是民主选举不规范问题。在换届选举中,贿选现象、政府干预、宗族派系主导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现象大量出现。二是村居两委职能问题。村居干部滥用權力、村居财务缺乏监督、集体财产被侵吞、权益分配讲关系等问题导致群众自治性组织内部矛盾增加。三是村居两委民主决策形式化。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机制替代成村居两委干部的内部会议和宗派势力的私下决定。在特定时期,乡镇政府干预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以实现特定目的,以至于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的情况。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功能虚化。从法律规则和顶层设计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的权益归属者,但事实上村居两委基本代表其行使了基本权能。农村社会组织的缺乏致使参与人数少和没有规范化的制度保证。由上可知,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不足

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但是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不足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一是对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性组织而言,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果尚未得到明确界定,并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成本高、覆盖面窄。二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存在差异性,即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优于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公共法律服务存在队伍缺失、水平低、服务差等现实问题。三是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性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载体,但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表现为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尚不完善,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需要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具体指标。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治安防控体系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解决好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问题,因为基层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着城镇和乡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度建设不完善、不规范。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综合协调制度、工作机制创新、合法性审查等规则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由于人口流动性过大,基层行政机关难以监管社会流动性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如偷盗问题、赌博问题、黑恶势力问题。三是基层社会治安的大数据平台存在数据共享度不高、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为例,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及社会主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存在数据不开放、不能整合利用和隐私保护不完善的法律问题。四是社会治安防控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缺少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撑,如“雪亮工程”建设仅为中央出台的文件而非法律法规规定。社会治安的信息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社会治理信息化的推行存在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念落后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碎片化,即重视权力轻视规则、重视维稳轻视引导、重视管控轻视法治。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社会治理观念下,基层社会治理以地方稳定为第一要务,从而轻视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因此,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将基层社会治理陷入非法治化的治理怪圈。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落后体现为:一是价值导向上重视管控而轻视法治。基层社会治理应当体现出平等、公平和公正的法治精神和服务精神。二是社会治理主体上重视政府职能而轻视社会组织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而非仅仅由党委政府完全负责。三是治理方法上重视行政方式而轻视法律方式。在传统思维的惯性作用下,基层社会治理习惯运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轻视运用法律法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四是社会治理理念上重视应急治理而轻视制度化治理。在社会治理理念上,基层社会治理往往容易形成在纠纷产生后采取应急措施解决问题的理念,而非提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化治理理念。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定位不准

尽管中央已经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定位,但是基层社会治理仍然存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单一社会治理现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定位不准表现为:一是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党委和政府越位和缺位的现实问题。党委和政府负责提供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党委和政府往往容易忽视村居文化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事项,从而出现党委、政府缺位的问题。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与自治的结合不够。村居两委的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从法律上看,村居两委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应当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助,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村居两委与党支部之间的权责关系存在模糊的情况,容易形成党支部掌握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村居两委缺少民主化的程序机制,即村民和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容易被剥夺。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缺少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多元参与机制。基层社会组织面临缺少法律法规支撑的制度困境;农村生产合作社、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数量和程度有限。此外,村居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同度和满意度也陷入尴尬境地。

对于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对于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对于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四

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推进社会治安基础大数据建设。依托综治组织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网格化平台等各类政法综治维稳专业数据资源,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应用,利用监控探头,基本实现对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聚居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有效预防了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现推进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对于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五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工地上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并被广泛应用,施工现场出现了超多的火灾隐患,如不及时整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不仅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为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司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逐项自查,现对可能发生火灾隐患的逐项整改落实状况汇报如下:

1.施工现场总体布局不合理。在工地周围随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现场虽然作业分区,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业分区不明确。部分施工现场没有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与动火作业区(电气焊割区)的划分,施工现场虽然进行了区域划分,但未进行有效分隔。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可燃废弃物没有进行统一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及时清理,也没有设置集中场地临时存放,更有甚者会对这些废物进行焚烧处理,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火灾隐患。

3.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随处搭建工棚,如办公室、库房、厨房、人员宿舍等连成一片。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消防安全意见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的不良局面。

4.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临时线路价低质劣,电气线路不穿管敷设,线路负荷小,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极易引发火灾。现场施工人员较多,可燃、易燃物多,流动吸烟得不到有效控制,缺乏对烟头等火源的有效管理,极易造成火灾。

5.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一些施工人员为了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经理负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签订职责状。

2.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状况,合理划分各作业区,个性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储存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持续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确保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4米。

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现场的检查。一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个性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状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状况等。

4.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确定一名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贴合防爆要求。另外对以下重点场所更要加强管理:

(1)电气焊割场所。施工现场务必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2)用电场所。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务必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务必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贴合防火规定。

(3)宿舍。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务必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应有必须的防火间距;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务必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选取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其次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派专职安全员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最后要在工人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6.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一要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火源、明火等安全隐患;二要对雇佣的临时工人务必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个性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三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构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四要配备消防器材,为防患于未然。

总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项目部的认真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还需要每个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对于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六

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开展“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深入落实《关于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岛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划(20**-)》,统一规划推进实施社会治安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推出一批智能化安全防范示范工程,加快形成地面、地下、空中、海域、网络“五位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二、认真贯彻《反恐怖主义法》,创新反恐怖主义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反恐维稳体系,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提升反恐防暴处突能力。

三、深化“无命案街道(镇)和无刑事案件社区(村)”综治主题创建活动,统筹做好防范、管理、整治、打击等工作,严防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发生,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四、深入开展电信、金融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持续组织“打黑恶、反盗抢、防诈骗、扫毒害、追逃犯”系列安民行动,深化建筑工地流氓痞霸势力、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铁路沿线突出治安问题等专项整治,提高预防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

五、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持续推进禁毒严打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工作,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标准化建设,落实禁吸戒毒措施,夯实禁毒基层基础。

六、创新推进网格布局、合成巡逻、“警灯闪烁”等治安巡防模式,落实社区(村)、社会面、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内部安保措施,加强“商圈”、“医圈”、“校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地区巡逻防范,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

七、加强基层安全防范分级分类管理,不间断地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的排查整治、风险化解工作。继续深化“关好窗、锁好门、护好院”居民小区安全防范活动,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夯实基层治安防控根基。

八、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加大视频监控增点补面、提档升级和联网应用力度。将铁路沿线视频监控建设纳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措施落实。

九、加强网络社会安全管理法规和基础性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网站备案、互动式栏目和公共上网场所网民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特别是公共上网服务场所的主体法律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十、研究制定《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拓宽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十一、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在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物业管理、消费维权、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观光旅游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年内,推动新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个。

十二、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内部工作制度,建立与相关单位间的纠纷移交委托、信息反馈等衔接制度,完善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制度,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十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完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共享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化采集工作。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减少治安隐患。

十四、加大特殊人群帮扶力度,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大力推进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

十五、推进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实体化建设,统一标准和名称标识,明确进驻部门与职责任务,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综合平台作用。年内,社区警务室、司法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率达80%以上。

十六、完善社会参与机制,融合发展规范化治安巡防队伍,健全治安志愿者服务机制,推动治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深化治安保险全覆盖工程,完善基层治安保险服务体系。

对于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七

20xx年,局综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对照全市20xx年度综治工作要点,用心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建立活动,狠抓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助力我市争创省级礼貌城市和顺利实现“三大目标”作出了用心的努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今年主要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强化措施,认真抓好系统内综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林业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黄卫民任组长,各区域林业站、局属各二级单位和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副局长何东立负责具体工作,确定了杨圣林同志任综治联络员。充分发挥本局党政班子成员和局综治领导小组成员的用心作用,加强对本局综治工作的领导。凡上级布置的综治工作,都能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构成决议,并督促工作人员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二是将综治工作有关要求列入本局单位目标管理考评资料,对在综治工作中渎职失职的人员,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健全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对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值班管理,由班子成员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确保局机关、机关住户区和林地的安全。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机关和林区安全稳定。一是加强机关及住户区安全防范。今年上半年,我局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更新了即将过期的消防设备和老化电线,机关小区内增设摄像头,值班室更换防盗门,确保了机关和住户区的安全。二是在林区增设防火设施和物资贮备。今年,我局在全市新建设3个森林防火预警自动气象站、4个镇村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和3个卫星防火通讯基站,确保了林地密级区域的林地安全。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矛盾化解。每月由局综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安全隐患、国有林场、林地和涉林企业进行进行综治工作检查,排查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处理,使我局今年未出现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本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促进全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用心地努力。

今年,我局重点开展了天网行动、天网二号行动、野生动物保护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上升的势头。全年共查处涉林案件3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林业行政案件25起,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全年共受理网上投诉案件5起,信访案件8起,查处率、回复率均为1%。全年我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指标及森林受害面积均控制在.3‰以内,实现了全年无人员伤亡和无重大财产损失的目标。

这一年来,我局综治工作取得必须成绩,但是,离市委、市政府和综治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必须的差距,在某些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今后,我局将继续履行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紧紧围绕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办的周围,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加大综治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抓好综治工作的落实,为创造安定和谐的市域环境,助推我市建立省级礼貌城市、实现“三大目标”作出更大的努力。

对于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八

,我局以贯彻落实省、市、区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以推进建管局社会治安治理责任制为目的,始终坚持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地预防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财产及人身安全,促进了系统治安大局的稳定,有效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程(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现述职如下:

一、宗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强组织,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年初就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铁山区建设管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领导责任、成员单位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的各负其责体系,确保了相关工作的管理到人到岗到单位。

(二)保目标,开展安全防范检查不间断

针对点多面广、工作战线长的实际,我局坚持开展安全防范检查不间断,今年认真履行业管理职能,开展安全大检查4次,开展综合巡查30次,排查隐患28处/整改率100%;与此同时,对辖区12个燃气销售点检查6次/整改问题2例。间至目前为止,全局系统无出现任何事故,无恶性案件、无刑事案件发生。

(三)建制度,确保综治工作警钟长鸣

一是建立节日值班制。规定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期间,每天均安排一名局领导带两名干部职工值班,并严格实行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保证了有情况能及时上报告,有问题能够及时落实处理,全年在节日值班制中处理问题100余例,确保了系统节日中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二是建立特殊时期值班制。在全国及省市区“两会”期间,对重点工作岗位、重点上访人员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值班。例如: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我局全面启动专人专管值班制,对张鹏飞、谢刚到7例有上访全科人员,在制定对相关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落实专门人员进行重点跟踪值班,确保了“两会”期间没有出现集体上访、无理上访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建立信访接待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全区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作用。局建立了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设立2人为局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专门人员,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截止11月中旬,年接访并受理群众信访事项58件,其中阳光信访系统35件、市网络14件、函件7件、正在办理中2件,回复与结案率达100%,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局属单位(科室),大事不出局系统”的责任目标。

四是建立联席会制。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年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20余次,对综治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始终要求局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这三句话牢记在心,落实在行动上。与此同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的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到个人,坚持每次支部会议,每次干部大会,都要将社会治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醒和要求大家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尤其对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反复要求,不厌其烦,要求大家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切忌因失职引发案件、事件的发生。

五是建立学习教育制。今年以来,我局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平台,认真学习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学习中端正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着力点,要求干部职工从思想、作风、纪律、效率、团结、廉洁六个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高干部职工政治觉悟、法律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局综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有不足之处:

一是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力度需加强。虽然明确了综治工作职责,但在开展工作中,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拣轻怕重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对个别无理(缠访)上访人员的防控难度大,容易造成失控现象。

三是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有时存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有的口头调解没有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无法作为诉讼的证据等。

三、下步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

一是构建和完善局综治联动工作格局。在局党组领导下,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继续坚持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督促局属单位(科室)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深化综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制定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等。

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

五是推行奖惩制度。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对于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心得体会实用九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领导核心。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专门强调,党的基层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下大气力解决软弱涣散问题。无疑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崭新的路径和手段。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将进一步成为新形势下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有效途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问题多样化、复杂化,社会管理方式与手段滞后等问题,一

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国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发展。广州的三元里曾因为人员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城市归属感淡漠,产生和积累了不少社会问题,但如今由社区户籍居民、外来人员、街道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共治议事会”,让三元里的“乱”因外来人员参与治理而改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为发挥党在基层治理创新中的核心政治领导作用,近年来各地都在进行不懈探索。北京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为抓手,探索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成为北京精细化城市管理、攻克基层顽症沉疴的一剂良方。上海则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党的组织体系,以党的组织体系为重要依托的社会治理体系,主动适应社会群体结构和社会组织架构的变化,创新体制机制,走出一条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xx清远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村民自治“三个重心下移”和农村土地资源、涉农财政资金、涉农服务平台“三个整合”工作的探索和经验,得到国家层面的关注和肯定。7月,xx省委党校党建部、xx省社会政策研究会的专家教授与xx市xx区共同合作,以“党群先锋队”为抓手,选定杏坛镇6条村进行试点,着力探索实践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成为党建工作一张亮丽名片。此外,广州白

云区大源村通过创新“党建+社建”模式,把基层治理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着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12345”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使该村变得越来越好。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优越的条件。

二、注重顶层设计,坚持科学规划,突出工作重点实践表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注重顶层设计,坚持科学规划,突出工作重点。要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加强组织保障,制定配套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工作重心上,要充分发挥五个带头作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在助推扫黑除恶、工业园区改造、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交通和消防通道建设、违法建设清拆、黑臭水体治理、城乡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等方面形成示范。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既需要试点先行的示范

与借鉴,也需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加以推广,形成宏观导向与交互支持。但全面推广必须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基层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机结合,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基层党组织要从过去不够全面、不够集中统一、不够有力的领导,走向全面的、集中统一的、坚强有力的领导,但也不能把党的全面领导视为眉毛胡子一把抓,简单等同于管理,等同于党的执政方式,而要在党委领导下,政府、社会、企业和公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发挥相应作用,相互补充,相得益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从而真正确保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正确方向及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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