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由镇长刘勇任组长,党委委员赵清标和副镇长杨一贤任副组长,成员由中心校、水利站、派出所,文化站、交管站、安监中队、国土所、民政办、司法所、经济发展办、卫生院和宣传办、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负责人参加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动态,研究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一)镇中心校负责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每一位校长,覆盖到每一名学生,辐射到每一个家长。做到有工作布置,有文件要求。学校每年四月至十月采取国旗下讲话、主题团队活动、防溺水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集中开展防溺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学生的防溺水知识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家长会、校园网站、qq群、印发《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教育学生在强降雨期间和汛期主动远离河流、沟渠、堰塘、桥梁,规避危险。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家长反馈承诺,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安排好教师或聘请有关人员护送;二是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提醒家长,节假日是学生溺水事故的易发高发期,要加强对孩子节假日期间的防溺水教育,充分发挥监护人的监护管理作用,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
各校要配合村(居)委会共同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发挥监护作用,承担教育管理职责。
(二)水利站负责排查危险水域,加强内河、沟塘及取土坑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劝告青少年儿童不要擅自下水,
(三)文化站及宣传办负责有关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宣传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
(四)市容执法中队负责督促企业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塘的管理,督促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五)国土所负责督促取土的单位加强其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遗留下来的水池、水塘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卫生院负责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七)派出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八)交管站负责加强对道路、桥梁及建筑工地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高度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及隐患排除工作。
(九)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基层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暑期),增强青少年儿童的防溺水意识,特别是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意识。对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有困难的家庭,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帮助。
(十)村(居)委会要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
1.在暑期来临之前,要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组织排查辖区河流、池塘、取土坑等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设立警示标志,完善防护设施,落实巡查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2.根据“属地管理”、“谁受益、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安全巡视员和看护员,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加强巡视,看护员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进行看护。
3.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中青少年儿童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4.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分队,遇到溺水险情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抢险救援。同时在重点时段、显著位置设置防溺水宣传栏,对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遵循溺水防控规律,关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落实责任包保,全面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和水域权属主体要加强沟塘、取土坑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志,对尚未设立或已不醒目的,要立即完善。并切实加强水域管理、看护和日常巡查。
一是建立安全警示机制。在我镇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
二是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假期间开展安全家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
三是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与学校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沟通,就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要突出抓好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
1.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会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将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告知到每一位未成年人监护人,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对我镇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帮助。
2.强化工作举措。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强大合力。
3.加强检查督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工作任务抓紧抓好。镇将成立检查督查组对村(居)、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不得有情不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少年成长烦恼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个讲文明、行美德的好少年 》。
我曾在县城江滨路的一家理发店看到这样几句话:有才有德之人,是正品,培养使用。有才无德之人,是次品,限量使用。无才无德之人,是废品,坚决不用。各位评委老师,你们听了这几句话有什么感想?当时,我很惊讶,惊讶于一个小小的理发师,一个人们并不认为地位有多高的职业竟然和美德这般紧密相连!那一天我深切地体会到文明美德是如此的重要。
难怪老子在道德经中嘱咐我们:做一天的人就要讲一天的道德。我们的祖国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称,从蹒跚学步起我们就在不知不觉中学习着讲文明、行美德。妈妈教会了我们善良、礼貌和关爱,老师教会了我们守纪、勤奋和执着,朋友教会了我们谦虚、互助和真诚……
也许,我们并没意识到文明美德在自己一生中的重要性,但是我们已经在行动:
听吴孟超的故事,我们知道了要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于是,同学们开始了对村里孤寡老人王奶奶尽心尽力地帮助。
聊起雷锋一火车的好事,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无私奉献。于是,在学习中我们挤出时间开始认真的给落后的同学讲解难题。
看孟佩杰的视频,我们感受到了,坚守清贫,回报母爱,无怨无悔。于是,开始让自己叛逆的心深情地转向母亲。
吴孟超、雷锋是文明礼仪上空闪耀的星星,美德成就了他们,也影响着我们。现在就让我们从小事做起,在前人闪亮的星光下踏步前行,做一个讲文明、行美德的好少年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