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联朔新能源有限公司: 6月19日5时36分,盐城市建湖县明珠路消防站接到报警,称位于盐城市新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洁净车间发生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主要造成盐城市新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大车间钢结构厂房烧毁,大车间内全自动注射液机、全自动输液器机、针管、调节器、输液针、护帽、滴斗、叶片等物品全部过火烧毁。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工作,7月12日,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建湖县大队依法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建公消火认字〔〕第0020号)。因盐城市联朔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湘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未果,且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达。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21号令)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建公消火认字〔〕第0020号),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附:《火灾事故认定书》(建公消火认字[]第0020号) 火灾事故基本情况:6月19日5时36分,盐城市建湖县明珠路消防站接到报警,称位于盐城市新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洁净车间发生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主要造成盐城市新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大车间钢结构厂房烧毁,大车间内全自动注射液机、全自动输液器机、针管、调节器、输液针、护帽、滴斗、叶片等物品全部过火烧毁。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6月19日5时29分许,起火部位为建湖县上冈镇冈合路83号盐城市新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大车间内输液器车间屋顶南侧中间光伏组件处,起火原因为输液器车间屋顶光伏组件故障引发火灾。 当事人对本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本文来源:盐阜大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