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近日公布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根据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53元核定,我省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为3632元。
月缴费金额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为24%(单位16%、个人8%),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执行;低于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在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记者 孟珂)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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