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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文旅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清理整治工作

时间:2022-07-15 18: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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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文旅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清理整治工作

为巩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成果,做好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宣传教育工作,11月16日,塔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举行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销毁行动。局长都波、副局长刘首良、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此次活动,活动中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被压成碎片。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锅盖”“小天线”“小耳朵”),是指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广播节目的天线、高频头、接收机及编码、解码器等设施。国家对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依法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凡未经许可擅自安装使用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均属清理对象。

年初以来,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体广旅联发〔〕2号《关于开展政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塔河县文旅局稳步推进全面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在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通过入户调查、前期摸排,在广播电视台播放公告、向百姓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及对安装用户的说服教育等工作,已有部分居民自行拆除了自家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拒拆的用户,塔河县文旅局联合综合执法局、市政等部门进行强制拆除。相关部门之间通过周密协调、互相配合,截至11月中旬,共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施326个。

下一步,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坚持强化执法与宣传引导相结合,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面对面劝导等形式在各小区向市民群众普及相关知识,做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的重要意义。同时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着力保障塔河县电视广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和谐规范、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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